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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 最新討論
  標題:專業課程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的問題? 發表人:小豆 發表時間:2010-02-22 16:35:12
   

請問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五條第7項:"最近五年在政府機關主辦、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立教育訓練機構或財團法人主辦之教育訓練機構,接受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程度相當之教育訓練,其專業課程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結業....", 請問360小時,是指一次嗎? 還是累計呢? 請問如果是在終身學習時數認可的機構,時數是否可計入? 線上學習的時數是否可計入? 可否以終身學習時數,五年內相關時數合計來認定?  
   
 
  版主回覆:   回覆時間:2010-07-22 15:59:15
 

查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最近五年在政府機關主辦、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立教育訓練機構或財團法人主辦之教育訓練機構,接受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程度相當之教育訓練,其專業課程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結業,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但類似之訓練不得重複採計。」依上開規定,雖未明確規範應一次完成360小時,惟若分階段或併計終身學習網站之學習時數,似乎無法符合學習成績優良且有證明文件之規定。以上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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