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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敘薪 最新討論
  標題:曾任95-96年度國小懸缺代理教師,之後考取公務員,代理教師年資問題 發表人:嘉睿 發表時間:2010-03-10 17:18:32
   

曾任95-96年度國小懸缺代理教師,之後考取公務員,該年度的年資於公務員年資有何保障?(未於代理期間購買退休年資有無補繳之可能?得否作為休假年資?)又曾任98年增置專長教師,未足一學期(98.8.2~98.12.31),但有銜接任職公務員(99.1.1即開始公務人員職前訓練),又有何年資上之保障?應如何提出申請?煩請指導,謝謝!  
   
 
  版主回覆:   回覆時間:2010-03-11 13:51:23
 

所詢曾任公職相關年資,因涉及退撫年資購買(派令發布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否則加計遲延利息).休假.提敘等相關權益,且與台端是否具合格教師資格及所代理教師職缺性質與科別,以及現職工作性質.等級均有關聯,由於各段年資性質均涉及實質認定,建議台端檢具各段年資服務證明文件(如有義務役年資併同檢附),於實務訓練期滿請領及格證書後辦理派代時,向所屬人事單位辦理相關作業.請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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