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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 最新討論
  標題:請兩個月的育嬰假,今年有考績獎金嗎? 發表人:王大媽 發表時間:2010-07-18 21:22:56
   

您好, (1)我在今年的5月至6月底請育嬰假,7月回校就職,共計請育嬰假2個月,那麼到年底我算有"連續任職"達六個月嗎? (2)今年八月送考核時,我有考核成績嗎? (3)今年是否有考核獎金?若有,如何計算? 謝謝您的解答。  
   
 
  版主回覆:   回覆時間:2010-07-26 12:26:40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三條第四項規定:「教師另予成績考核,應於學年度終了辦理之。但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者得隨時辦理之。」 依據上開規定,台端如於去年8月起至今年5月辦理育嬰留職停薪離職日止,連續服務滿6個月,即得於5月份離職時辦理另予考核。如當時未辦理,則8月份可辦理另予考核。至於考核獎金則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另予成績考核,列四條一款者,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四條二款者,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四條三款者,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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