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考試分發
任免銓敘
人事人員管理
教師敘薪
約聘僱人員
考績
獎懲
訓練
差勤及國民旅遊卡
申訴與保障
出國
退休資遣撫卹
待遇
福利及文康活動
人事資訊管理
公健保
生活津貼及各項補助
 
 
 
 
約聘僱人員 最新討論
  標題:當兵辦理留職停薪 發表人:小山 發表時間:2010-07-26 02:35:14
   

想請問約聘僱人員當兵可否辦理留職停薪? 目前這邊並沒有這樣的做法, 只有先離職,然後退伍在看情況辦理或不辦理考試, 也就是失業或不失業 請問有沒有相關的法律可以保障?  
   
 
  版主回覆:   回覆時間:2010-07-26 14:19:33
 

聘僱人員係屬1年1聘性質,目前法令並無因當兵得留職停薪之規定,且每年約滿是否續聘僱仍為機關權責.不過因當兵離職,如台端係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或係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者,則可依法領回原提撥之離職儲金.請酌參.  
   
   
  ﹝ 回上一頁 ﹞     >回最新討論列表頁
 
 
組織編制
考試分發
任免銓敘
人事人員管理
教師敘薪
約聘僱人員
考績
獎懲
訓練
差勤及國民旅遊卡
申訴與保障
出國
退休資遣撫卹
待遇
福利及文康活動
人事資訊管理
公健保
生活津貼及各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