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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僱人員 最新討論
  標題:已支領月俸再任公職 發表人:James 發表時間:2010-07-27 13:21:45
   

已支領軍職退休俸人員,如轉任公職,其新任公職月薪在3萬元以下者,是否仍可支領月退俸,或須辦理暫停支領月退俸。謝謝!  
   
 
  版主回覆:   回覆時間:2010-07-27 16:13:47
 

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二條暨施行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再任有給公職報酬在未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七級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不在此限.不過,100年1月1日即將施行之退休法修正案,則已限制不得再任有給公職相關規定,如有前述再任有給公職報酬在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七級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自100年4月1日起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請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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